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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教育新闻要览(11.29-12.5)
发布日期:2021-12-6
|要闻目录|
■ 教育政策
2020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53033.87亿,同比增长5.69%
教师法征求意见稿:外教应符合外籍教师管理规定
教育部机关首批人员获颁行政执法,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
安徽发布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福州教育新规:实施“六年一户学位
■ 行业信息
市场监管总局:不得利用互联网发布K12校外培训广告
北京:今年年底前实现无照体育培训机构清零
新东方成立艺术培训中心,涉及托育服务
瑞思教育上市公司签署境内资产转让协议
以下是详细信息汇总:
教育政策
2020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53033.87亿元,比上年增长5.69%
近日,教育部发布了2020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2020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为53033.87亿元,比上年增长5.69%。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为42908.15亿元,比上年增长7.15%,占GDP比例为4.22%。“十三五”期间持续做到“不低于4%”,这是自2012年以来连续第九年做到“不低于4%”。教师法征求意见稿:外教应符合外籍教师管理规定
教师法征求意见稿:外教应符合外籍教师管理规定
11月29日,教育部发布公告,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征求意见稿》规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学校师范专业本科或者其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硕士研究生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关于外籍教师管理,《征求意见稿》明确,获得境外其他地区、国家教师资格或者相应资质的人员在境内任教的,应当符合外籍教师管理的相关规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教育部机关首批人员获颁行政执法,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
11月30日,教育部举行颁证仪式,为教育部机关首批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人员颁发证件。教育部执法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标志着教育部已经初步形成了一支具备执法能力、具有规范证件的执法队伍,实现了持证执法人员“零”的突破。这对加强教育系统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特别是落实“双减”工作要求,依法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教育部机关共68人取得执法证,其中,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的全体同志取得了执法证。
安徽发布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近日,安徽省发改委研究起草了《安徽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提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学费、住宿费,下同)、民办幼儿园收费(保育教育费、住宿费,下同)及义务教育、普通高中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对已试点放开收费标准的民办高校、民办职业院校、民办中小学校学历教育收费,发展改革、教育等部门应开展收费成本调查和政策评估。对放开后收费标准涨幅较大或者可能引发本地区民办教育收费标准显著上涨的,可恢复政府指导价管理。
福州教育新规:实施“六年一户学位”
近日,福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实施“六年一户学位”政策的通知,通知表示为有效遏制“择校热”难题,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决定在“片内生”政策的基础上,实施“六年一户学位” (即“一套房产六年内提供一户家庭学位”)政策。本政策不限制房产交易,只对房产学位进行限制,即:在本通知实施后,用于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一套住房,自登记入学的那一天起,六年内只能有该户家庭的子女在学区片内划片入学。
自2022年3月1日起,家长可凭网签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登录“e福州”平台查询房产的学位占用情况,具体查询办法另行公布。本通知自颁布之日(11月30日)起施行。
行业信息
市场监管总局:不得利用互联网发布K12校外培训广告
11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新增对学前教育和中小学教育广告的专门规定。《办法》第十条明确,不得利用互联网发布面向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
凡是利用互联网发布校外培训广告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法律、行政法规对执法机关和法律责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北京:今年年底前实现无照体育培训机构清零
近日,据北京市体育局发布消息称,该局发布了关于做好青少年体育培训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体育部门对属地各类体育培训机构全面摸底,同时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无照机构开展专项整治,2021年年底前实现无照体育培训机构清零。
通知要求,各类体育培训机构应严格遵循体育培训客观规律,针对不同群体制定科学的培训大纲,建立完善的培训管理制度,聘用具有体育培训资质的专业人员,在符合国家有关场地、器材标准的条件下开展体育培训服务。
新东方成立艺术培训中心,涉及托育服务
11月26日,企查查APP显示,泉州市鲤城区新东方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杨伟国,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健身休闲活动;体育保障组织;体育健康服务;托育服务等。
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该公司由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
瑞思教育上市公司签署境内资产转让协议
近日,瑞思教育发布公告称,为更好落实“双减”要求,保证境内培训业务可持续稳定地运营,以瑞思体系内管理运营团队为代表的买方与瑞思教育上市公司签署收购协议,由买方收购瑞思教育上市公司境内全部资产。
本次交易预计将于2021年底前完成。交易完成后,瑞思教育境内运营主体均为内资。瑞思教育相关业务将保留原有的核心管理团队、教师团队、运营团队和合作伙伴体系。